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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浩东知识产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9月15日上午九点半,公司与浩东知识产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永利集团310会议室举行了合作会谈,商议筹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暨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事宜,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浩东知识产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洋、通州分公司总经理石喜萍、通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宋磊,永利集团尚珂、副经理吴长军、党总支副书记吴忠华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永利集团副经理吴长军主持。



首先尚珂经理介绍了永利集团的情况,指出了公司以流通法为背景的专业定位,员工就业定位与相关行业领域、社会服务领域相关。永利集团办学过程中很重视与社会企业的合作。目前公司有38家合作实习机构,可以提供员工实践实习、同时与企业专业人士组成双师课堂强化教学效果。此外公司与公检法等机构合作互动也非常好,还曾得到中宣部、司法部颁发全国普法先进单位称号。在社会交流合作过程中,通过一来二去的方式,将社会实践部门的专家与老师合作形成了一支研究队伍,公司教师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实操能力,公司近年也取得了优秀的成绩成果。此次很高兴与浩东知识产权集团合作,共同打造永利集团实践教学基地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浩东知识产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洋介绍了浩东集团的情况,指出浩东的四大板块业务为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供应链金融及法律事务。浩东的科技研发深圳分公司,其主要方向是飞轮储能的涡轮电池,一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二是应用于智能消杀机器人、楼宇配送机器人领域。目前浩东集团和各地的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知识产权服务点,公司作为政府的顾问,定期地做知识产权型的、劳动就业普法型的讲座,它们的应用领域常年需要法律顾问、或者普法讲座人才,这点可以和学院达成合作,浩东可以邀请同行业的老师来担任专家顾问,解决劳动仲裁、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务问题;也可给具体的合作单位做普法类的讲座。除了帮助员工实践实习、就业落地以外浩东集团可以给学院优秀员工或困难员工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

吴长军副经理重申了双方合作协议的一些条款,指出浩东集团是一个很有品质、且有社会情怀的公司,可以发展为全院的校企合作,共同发展。关于就业方面的合作,学院目前有法学本科及辅修、法学二学位、法律经济学研究生这三个层次的优秀人才可以推荐给集团的用人领域。第二个合作点员工可以去集团进行学期实践和毕业实习,实习可以作为就业的一个过渡;第三个合作点是设立奖学金事宜,以浩东冠名设计奖学金,奖励学习用功、成绩优异的员工。关于助学金,我们非常感谢集团的社会情怀;这些都可以成为双方合作互益的起点与契机。



吴忠华副书记就员工具体情况跟浩东集团做了交流,向集团发出了讲座邀约,希望企业帮助员工们摆正定位、开拓眼界等,拓宽员工们的就业视野。提议双方的党支部可以一起共建。对于奖学金、助学金公司非常欢迎,可以采用定向或不定向两种模式进行遴选。

集团领导表示可以和优秀员工面对面座谈、更多地全方面了解老师同学的各方面情况。同时就双方如何开展教师培养互助、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深度互动与交流。


随后,作为本次合作会谈的重头戏,永利集团尚珂经理与浩东集团总经理李洋共同签署了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暨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实习实训、成果转化、专业培训、系统创新研究、法律实务合作等领域开展长期、广泛、紧密的校企合作。同时就下一步奖学金、助学金的设立也达成了进一步的合作意向,用于永利集团奖励优秀的员工,支持培育优秀的经济法律人才。

双方在友好的会谈中结束了本次会议,期待公司与浩东集团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优秀人才,结出丰硕的成果。

 

 

                                                                                                                                                                ( 撰稿  周雪梅)